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
通讯员 罗维舟
实习生 汤思思 李露
近日,武汉一男子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,将杂物从7楼扔下,险些砸到路过的群众。9月19日,武汉洪山警方依法将涉嫌高空抛物罪的男子黄某刑事拘留。
“有人高空抛物,有刀具,差点砸到人!”9月19日下午2时16分,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,在珞瑜东路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。关山派出所、关山警务站所站联动,快速出警赶到小区,将高空抛物嫌疑人黄某抓获。
经调查,嫌疑人黄某,53岁,武汉市人,是该小区业主。黄某交代,近期他已将房子出租,在搬家收拾行李时,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,将家中的杂物从7楼扔下,发泄情绪。讯问中,民警问黄某将这些杂物扔下时,是否想到会砸到人。黄某表示,当时丢东西时只想排泄心里的郁闷。目前,黄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,已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高空抛物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,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已经将高空抛物行为正式入刑,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武汉洪山警方提醒:高空抛物行为正式入刑,标志着法律将对这一行为予以更加严厉的处罚,广大市民要懂法守法,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,杜绝高空抛物,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