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我旅游时给孩子带的玩具,不知道它竟然是禁止携带的物品,下次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。”面对民警处罚,张某十分后悔……
事情发生在4月22日15时许,民警郑久川正在南充火车站安检口值守时,接到安检员报称在一名旅客行李里发现有可疑物品。接警后,郑久川立即前往处置台,经现场安检员开包检查,发现一把疑似管制刀具的长刀,遂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南充车站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。
经查,张某是成都人,陪伴朋友一同到阆中旅游,在旅游过程中看到这把长工艺刀做工精美,与店家砍价后以100元购得,准备将刀作为礼物送给孩子。却不曾想这把刀长50公分且已开刃,属于管制刀具。
4月23日,红星新闻记者获悉,经办案民警的调查取证,张某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站的事实供认不讳。据民警介绍,张某购买的所谓“工艺刀”,无论是从刀身长度,还是从刀柄、血槽等部位来看,都属于管制刀具,而不是一般的工艺刀。警方提醒,市民外出游玩购买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谨慎,否则不经意间可能就触犯了法律。
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,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严娟 ?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
编辑 于曼歌